霍邱招商引资投资程序
2008-04-14 10:01  文章来源:霍邱县招商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一)一般公司注册登记证照(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必备资料

  1、投资人(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8份;

  2、公司章程一式8份;

  3、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即公司股东大会纪要或董事会决议、委派证明等);

  4、公司住所证明一式8份,当地工商所出具的场所勘察证明1份;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一式6份(原件1份);

  6、开户银行帐户证明一式5份,会计从业证书复印件4份;

  7、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1份;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
 
  (二)一般建设项目证照办理必备资料

  1、环保局建设项目立项环保初审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必备资料;

  ①建设单位要求项目环保初审申请2份;

  ②项目建议书(大型项目需可行性论证报告)2份;

  ③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承诺函2份;

  ④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申请2份、建设项目立项批文1份;

  ⑤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登记表)6份。

  注:①——③项为办理立项初审所需资料;

    ④—⑤项为环评审批所需资料。

  2、国土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必备资料

  ①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1份;

  ②建设单位预申请报告1份;

  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复印件(标注项目位置)1份;

  ④申请地块范围示范图和方案布置图1份;

  ⑤环保审核意见1份;

  ⑥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复印件1份;

  ⑦土地来源资料(原土地证书或用地批复)1份;

  3、发改委立项批复必备资料

  ①备案立项申请1份(企业落户地政府提供);

  ②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2份;

  ③县环保局项目的环保初审意见;

  ④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项目的土地预审意见。

  4、消防选址审批必备资料

  ①选址平面位置;

  ②单位总平面规划图(注明耐火等级);

  ③发改委批文;

  ④用地协议

  5、建设局办理“一书二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必备资料。

  ①单位(个人)申请1份;

  ②1:500或1:1000地形图一份;

  ③用地协议和发改委立项批复(大型项目需可行性论证报告)1份;

  ④消防、环保、乡镇意见(有选址意见书上签);

  ⑤审定后规划方案1套(规划平面图);

  ⑥施工图纸1套;

  ⑦土地使用权资料1份(土地使用证);

  注:①—⑤项为办理“一书一证”所需资料;

    ⑥—⑦项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资料。

  6、建设局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证必备资料。

  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拆迁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

  ②资质勘察报告、勘察单位资质、勘察合同复印件各1份;

  ③设计单位资质、设计单位合同复印件各1份;

  ④施工图及其他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报告及答疑各1份;

  ⑤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廉政合同(外企提供登记备案证各1份);

  ⑥中标通知书1份;

  ⑦施工单位资质、分包单位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各1份;

  ⑧监理单位资质、监理合同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各1份;

  ⑨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1份;

  ⑩开工报告1份,资金证明原件1份,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意外伤害保险各1份。

  7、国土局工业项目用地协议出让,办理土地证必备资料。

  ①立项批复;

  ②用地批复或土地使用证;

  ③用地协议;

  ④规划部门一书一证;

  ⑤环保意见;

  ⑥评估报告;

  ⑦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⑧平面布置图、勘测定界图;

  ⑨银行资信证明;

  ⑩出让合同。

  (三)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证照办理必备资料

  1、项目申请报告6份;

  2、合资、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3份;

  3、投资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外商以自然人投资的须提供身份证照和个人简历)、法人代表身份证照复印件、投资各方资信证明各8份(资信证明原件1份);

  4、投资各方法定代表证明书,项目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资各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各3份;

  5、分别至发改委、外经委办理项目审批的申请报告各3份;

  6、由中外双方法人或其委托人签署的合同、章程8份(企业如实填写、原件报审批机关审批);、

  7、由法人签署的各方董事会成员委派书2份(原件),总经理、副总经理委派(任职)文件2份(原件),董事会成员名单发及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8、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一年期以上的房屋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8份(原件1份);

  9、法人因故不能签署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时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书(原件)2份;

  10、中方以国有资产出资须提供国资局资产评估文件;

  11、审批机关需要报送的其他资料。

  注:企业需先提供1—5项资料办理企业项目报批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四)外商独资企业证照办理必备资料

  1、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份(A、外商以自然人投资须提供身份证明和个人简历。B、公司法律文件不能反应公司法人的须提供公司法人证明);

  2、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外商以自然人投资须提供当地银行存款证明、身份证件和个人简历)6份(原件1份);

  3、项目申请报告6份;

  4、到外经贸委办理名称预核函申请报告1份;

  5、外资企业申请表、投资人(公司法人或其委托人)签署的企业章程各8份(企业如实填写,原件报审批机关审批);

  6、投资者(法人)签署的董事会成员委派书2份(原件)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委派(任职)文件2份(原件),董事会成员名单以及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身份证明复印件各2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份;

  7、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一年期以上的房屋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8份(原件1份);

  8、经公证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明、简历各2份(原件1份);

  9、审批机关需要报送的其他材料。

  注:企业需先提供1—4项资料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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