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集中、有效的宣传,让家电下乡政策辐射到全县每个乡镇、每个村组、每个农户,让农民群众深入了解政策、明白政策,让各级干部、销售商家准确把握政策,真正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有效促进农村消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家电行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时间
2009年6月5日至7月5日,为期1个月。
三、宣传重点
(一)家电下乡政策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实施以来的主要成效。
(二)《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主要内容、补贴程序,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市场秩序、价格监管等。
(三)在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回应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解疑释惑,阐明政策。
(五)及时发现并分析典型事例,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对于促进企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的现实意义。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1.县电视台、电台、网站、报社等主要媒体组织记者深入乡镇和村组,围绕政府补贴对农村及农民文化精神生活带来的变化,采访基层干部、销售商、农民群众,采写编发政策解读系列稿件,制作播出专题节目,正面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取得的成效。
2.财政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与补贴申报的程序、材料,补贴资金审核与兑付办法等;补贴审核兑付程序简化改革的试点地区要重点宣传补贴资金的简易审核兑付程序,着重对比改革前和改革后的区别。
3.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道应当去哪里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大力宣传“12312”举报投诉中心的功能和作用,通过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告销售网点违规信息以及举报投诉处理等情况。
4.工商、物价、质监、经委、农业、环保、供销、税务部门也要结合自身职能,利用各自的宣传渠道,进一步加大对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力度。同时,加强价格、质量和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哄抬物价、坑农还弄等违法违规行为。
5.中标的经销企业及备案登记的销售网点要作为宣传站点,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张贴海报图片、分发宣传册、开通咨询热线等形式开展宣传,营造氛围。网点在销售家电时,要积极向农民宣讲,大力推销家电下乡产品,探索服务促销新方式。
五、组织协调和实施
宣传月活动由财政局、宣传部、商务局、经委、发改委、农委、环保局、供销社、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质检局共同组织,并在各自工作系统布置和开展相关工作。有关统筹和协调工作由财政局和商务局共同承担。
1.县政府分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全面动员和部署我县家电下乡工作。
2.由财政局、商务局有关负责人围绕家电下乡政策不断完善、补贴程序更加简化及此前家电下乡过程中各有关方面反映的突出问题答记者问。
3.发放宣传材料。印发家电下乡宣传小册子及给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内容要简单明了,通俗易懂,操作性强。
4.张贴横幅标语。要征集农民喜闻乐见的标语、口号,在城区主要街道、县域主要干道、每个家电经销网点、每个乡镇、每个村组都要打出家电下乡的横幅、标语、广告牌,展开立体式、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攻势,使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5.开展政策宣讲。县电视台、网站、电台等新闻媒体,制作电视公益广告或综艺节目,进一步加大对家电下乡政策内容以及《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宣传力度。同时出动宣传车,定时分片到各乡镇、各村组播讲家电下乡政策。开设专门的家电下乡咨询热线电话,提供咨询服务,耐心为农民朋友释疑解惑。借助文化下乡的途径,在电影放映之前放映家电下乡专题片,在文艺演出之前,宣讲家电下乡政策等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家电下乡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惠农强农,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周密安排,切实把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组织好、实施好。
(三)统一行动,务求实效。各乡镇要整合力量,上下联动,按照统一安排,充分利用多种媒体集中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宣传合力,营造良好氛围。 |